問題詳情
21 主管機關辦理重新規定地價,編造總歸戶冊時,應如何進行歸戶?
(A)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全國各直轄市或縣(市)所有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B)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C)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全國各直轄市或縣(市)所有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D)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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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第15條規定:「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縣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稽徵之。前項所稱地價總額,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定程序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經核列歸戶冊之地價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