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行政行為所規制的「相對人」與「事件」之對象,依通說見解,在下列那一種情形中,最不可能定性為「行政處分」?
(A)相對人具有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具體性
(B)相對人具有不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具體性
(C)相對人具有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抽象性
(D)相對人具有不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抽象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2803
統計:A(199),B(170),C(236),D(2463),E(0)

用户評論

雷尼雅】評論

具體事件指「時間之一次性」;抽象事件指「時間之循環性」A.相對人具有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具體性 →在103.3.23穿著黑衣包圍行政院 B.相對人具有不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具體性→如設立遵守號誌燈牌示為對用路人之一般處分(具體),但相對人卻具有不特定性C.相對人具有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抽象性→行政處分也可能是抽象反覆的使用(如領低收入戶補助金是每個月都要領)D相對人具有不特定性、事件性質具有抽象性→法規命令 民§72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法條沒規定特定人,善良風俗是抽象用語 

cammiebaby020】評論

相對人特定性 事件具體性 性質上為個別的行政處分相對人不特定性 事件性質具體者 為物之一般處分、人之一般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