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的農舍,應如何計徵所得稅?
(A)依 104 年 12 月 31 日前實施之舊制,僅就土地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B)依 104 年 12 月 31 日前實施之舊制,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C)依 1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之新制,房屋、土地均應按實價計算交易所得課稅
(D)不論新、舊制,均免徵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3),C(3),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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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國營事業職員】評論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個人出售農舍或農地是否要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個人出售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的農舍,不論何時取得、出售,均按舊制規定,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個人出售農地,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之1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徵值稅,並經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核准或認定者,其土地交易所得稅免納所得稅,但其有交易損失者,不適用個人土地交易損失減除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