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擬任警察官前,應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狀況實施查核,此為下列何法令所規定?
(A) 警察法
(B)警察法施行細則
(C)警察人員教育條例
(D)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871
統計:A(20),B(10),C(20),D(260),E(0)

用户評論

Ron Huang(107】評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6條(警察官任職之身家調查及考量)  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狀況實施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前項查核之對象、項目、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警察官於任職前,應注意其智力、體能、學識、經驗及領導才能,並考量其對任職之地區、語言、風俗、習慣、民情等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