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評論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四、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應採取下列方式:(二)對於由代理人辦理者,應確實查證代理之事實,並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代理人身分,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