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Zu】評論
票據法第38條執票人(丁)故意塗銷背書者,其被塗銷之背書人(甲),及其被塗銷背書人名次之後而於未塗銷之前為背書者(乙),均免其責任丙為付款人當然要付票據責任囉!!
【陸宇薇】評論
WHY?
【LoS0001】評論
承兌之目的在確定付款人之責任。承兌後,承兌人負票面金額支付之義務。
【TomaceLee】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