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ne Lee】評論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定自101年10月15日施行 修正 第五十五條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Cat Kao】評論
感謝喬安,我得再把道交看一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