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以下有關教師會的敘述何者正確?
(A)學校教師會係指各級學校專任、代理與實習教師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B)地方教師會以直轄市、縣(市)為其組織區域,得不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
(C)各級教師會得依教師法之規定,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議聘約準則
(D)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不含附設幼稚園)教師二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7804
統計:A(185),B(171),C(698),D(2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規

用户評論

Wenting Zhang】評論

第 25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學校教師會、地方教師會、全國教師會,其定 義如下:              一、學校教師會:係指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二、地方教師會:係指於直轄市、縣 (市) 區域內以學校教師會為會員所 組成之職業團體。 三、全國教師會:係指由各地方教師會為會員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第 26 條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 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 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班級數少於 二十班時,得跨校...

Sally Chen】評論

這樣D也錯耶~~因為他說正解是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