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之條件為何?
(A)繼續持有一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數總數過 50%
(B)繼續持有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數總數過 30%
(C)繼續持有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數總數過 40%
(D)繼續持有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數總數過 50%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9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公司法第 173 條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

COCO】評論

股東臨時會條件:1.持有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