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規定行政罰?
(A)直轄市法規
(B)縣市規章
(C)鄉鎮市規約
(D)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及鄉鎮市規約,均不得規定行政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1785
統計:A(5),B(3),C(731),D(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罰的種類、代理

用户評論

Jean Chiu】評論

答:C 鄉鎮市規約不得規定行政罰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可處行政罰→選項A、B、D皆錯誤地方制度法第 26 條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