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甲、乙因為共同具有過失而導致被害人死亡,依據我國實務見解,兩人在刑法上應如何論罪?
(A)成立過失致死之共同正犯
(B)分別成立過失致死罪
(C)死亡結果與兩人不具因果關係,加上過失不罰未遂,犯罪不成立
(D)刑法未規定此種過失犯,基於罪刑法定,不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1808
統計:A(1281),B(2987),C(72),D(41),E(0)

用户評論

Ashley Ting】評論

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成立要件須為故意

Wonderwall】評論

我國立法例  過失犯採單一正犯體系  不過學說有認為在有預見可能性的情況下仍然可能成立過失共同正犯

張誇】評論

共同正犯必須要有以自己犯罪之意思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

喬喬】評論

過失沒有共同正犯  不可能跟朋友說我們一起不小心撞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