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我國現行土地公告地價、土地公告現值、房屋標準價格重新評定期間為何?
(A)3 年、1 年、3 年
(B)2 年、1 年、2 年
(C)3 年、1 年、2 年
(D)2 年、1 年、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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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評論

公告地價為台灣的一種土地政策,官方公告一個地價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政府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之地價課徵地價稅,公告地價每2年公告1次,必要時會延長。 另有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土地移轉或設定典權時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公告土地現值每年1月1日公告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下列事項分別評定,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一、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二、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三、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前項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其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