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民法第19條規定,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為何種請求?
(A)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B)損害賠償
(C)慰撫金
(D)不得請求除去其侵害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6,B:3,C:1,D:0,E:0

難度:計算中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民法第 19 條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B損害賠償。 台鐵公司化 以後法學緒論變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