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女未婚生一子 A,乙、丙為兄弟,乙已喪妻,有一女 B,丙已喪妻,有一女 C。乙經法院認可,收養 A 為養子。A 於 19 歲時,得甲之同意與乙訂立終止收養之書面契約後,立即至戶政機關辦妥終止收養登記。2 年後,A 得甲之同意與丙訂立收養契約,並經法院認可。某日,乙、丙同行出遊,因事故而同時死亡。試問:乙、丙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3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90462
統計:A(36),B(24),C(60),D(12461),E(0)

用户評論

【用戶】mayline886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緊急避難指為了使本人或他人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損害另外的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正當防衛是表示「對於現實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力所為之行為」自助行為是指一種行為,最重要即為阻卻違法,自助行為指的就是所謂的自救行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只要在自救過程中不過當,皆可。1.正當防衛:受侵害時對侵害者回擊 EX:A持槍意圖射殺B,B拿球棒將A打昏,B的行為即為正當防衛,不違法。 2.緊急避難:僅當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有急迫威脅時可主張  EX:A因登山受困無食物而侵入B之家中竊取,其竊取行為是避免緊急危難(生命)之舉,不違法。 3.自力救濟:A欠B500萬且未履行債務,欲出境,B在機場見到A並奪其機票護照,B之行為即為自力救濟,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