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eo Chu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用戶】deardada520
【評論內容】最重本刑 1 1-3 3-10 10
【用戶】謝東晉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竊盜跟詐欺也很會考喔!追訴期是20年
【用戶】蛇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沒有50年 A刪掉重傷不可能最重判三年以下吧 CD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