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有關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提撥特別盈餘公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分派盈餘時,除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外,應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B)特別盈餘公積每年提列之比率,由主管機關視其盈餘狀況指定
(C)特別盈餘公積每年提列之比率,以 50%為上限
(D)特別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或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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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第 21 條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應於每年稅後盈餘項下,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前項特別盈餘公積每年提列之比率,以百分之八十為上限,並由本會視其盈餘狀況指定之。第一項特別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或報經本會核准外,不得使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