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見 A 的車子未熄火,也未上鎖,停在超市門口,遂進入車內持座位上的起子竊取音響。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稱「攜帶」凶器,係指由某地帶至他地之意,如是於竊盜現場持獲,自與此要件不合
(B)起子是卸除音響之工具,不是「凶器」
(C)因甲行竊時,車內無人,起子在客觀上不會對人的身體、生命構成威脅,非屬「凶器」
(D)不論是行竊前即持有,或在竊盜現場臨時取得,均符合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稱「攜帶」之要件代號:1201頁次:12-6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9524
統計:A(61),B(15),C(46),D(298),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