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職業殺手甲受僱殺 A,甲之計畫是將 A 勒昏後,將其投入河中,使其溺斃企圖誤導案情。但甲誤將長相酷似 A 之 B 勒昏,於投河時,因撞及水中尖銳石頭而死亡。對甲行為之論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因客體錯誤而阻卻故意
(B)甲基於等價的客體錯誤及非重大偏誤(離)的因果歷程錯誤,不阻卻故意
(C)甲得因打擊錯誤而阻卻故意
(D)甲得因因果歷程錯誤而阻卻故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6735
統計:A(5),B(123),C(5),D(1),E(0)

用户評論

【用戶】鄭琬薰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客體錯誤,係因為行為人誤認行為客體所致。若是等價的客體錯誤,則行為人之誤認在刑法上並不重要,蓋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法益侵害之故意,而客觀上亦構成了法益侵害,故通說認為等價之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而構成故意既遂犯。若是不等價之客體錯誤,通說認為有阻卻故意的效果(林山田,上冊,頁418),例如行為人甲,因草叢的擺動而將草叢中乙所有之狗A誤認為是乙在草叢中,並向草叢開槍射擊。此時客觀上,甲之犯罪事實為毀損罪之客觀事實,但在甲之主觀中,則是殺人罪的故意。通說所謂阻卻故意是指阻卻毀損罪之故意,而構成過失毀損(因罪刑法定主義而不構成犯罪),但是因為甲主觀上具有殺乙的故意,客觀上亦有展現其主觀犯意之行為,依通說之著手理論(主客觀混合說),則甲已經著手,故仍構成殺人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