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如果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 增設學校,重劃學區。依該項規定國民小學之規劃,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A)48
(B)54
(C)60
(D)66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6836
統計:A(1960),B(305),C(552),D(167),E(0)

用户評論

【用戶】mj198473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忠孝仁愛信義和平,8個班!一個年級。有六個年級,所以48班。

【用戶】阿心阿心亮晶晶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 各款辦理: 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 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四、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直轄市、縣 (市) 政府視實 際需要與學習成效,選擇採取下列措施:      (一) 設置分校或分班。      (二) 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提供膳宿設備。      (三) 提供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      (四) 其他有利學生就讀及學習之措施。

【用戶】拜託讓我過拜託?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現實根本不是這樣啊啊啊,到底硬考這個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