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70223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現行條文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修正)第 2 條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用戶】cycuoo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