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民98)第12 條規定國中階段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每班得設置教師
(A)A.一人
(B)B.二人
(C)C.三人
(D)D.四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4146
統計:A(2),B(68),C(156),D(1),E(0)

用户評論

易進】評論

學前和國小 設置教師2人

蕭榆臻】評論

教師:幼兒部及國小部,每班置教師二人;國中部、高中部及高職部,每班置教師三人。導師:(一)幼兒部、國小部及國中部,每班置導師二人,由教師兼任之。(二)高中部及高職部,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