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行政三等】評論
(c)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偵查中不行,只有審判中可以☑️
【Lucy】評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48點偵查中之辯護人於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得主張下列權限: (一)除有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但書情形外,得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及以手寫方式札記詢問要點等執行辯護工作之必要措施。 (二)得於詢問完畢後令犯罪嫌疑人閱覽筆錄時,協助閱覽。 辯護人有無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在場,應於詢問筆錄內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