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cosmic63】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13條 一定重量以下之小件物品,依遞送函件之方法遞送者,為小包。 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亦得作小包交寄。
【Cheng Yu Tsai】評論
請問一下,那小包是不是不能寄具通信性質之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