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依行政罰法之規定,行政罰法之裁處權因多久之期間經過而消滅?
(A) 4 年
(B) 3 年
(C) 2 年
(D) 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3666
統計:A(5),B(1065),C(124),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Tang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27條第一項喔

【用戶】sweet70906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記法:裁處權-3年

【用戶】sweet70906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 27 條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前條第二項之情形,第一項期間自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日起算。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第一項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