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因為"公文用語規定"(三)直接稱謂用語:1.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2.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3.對機關首長間:上級對下級稱「貴」,自稱「本」;下級對上級稱「鈞長」,自稱「本」。4.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台端」。5.機關對人民稱「台端」、「女士」、或通稱「君」、「台端」;對團體稱「貴」,自稱「本」。6.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貴機關」或「貴單位」。(四)間接稱謂用語:1.對機關、團體稱「全銜」或「簡銜」,如一再提及,必要時得稱「該」;對職員稱「職稱」。2.對個人一律稱「先生」、「女士」或「君」。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