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要保人違反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所規定之告知義務者,保險人所得主張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危險發生前,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危險發生後,則不得解除契約
(B)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但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使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C)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D)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保險人即不得解除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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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高分魔人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保險法第 64 條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