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有關保險業繳存保證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業有經法院宣告破產之情事,主管機關得發還繳存之保證金
(B)保險業應按資本或基金實收總額百分之二十,繳存保證金於國庫
(C)保證金之繳存應以現金為之,但經主管機關之核准,得以公債或庫券代繳之
(D)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為設立登記,繳存保證金,領得營業執照後,不得開始營業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非常困難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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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江怡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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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保險法第 1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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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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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保險法第142條 保證金之繳存應以現金為之。但經主管機關之核准,得以公債或庫券代繳之。前項繳存之保證金,除保險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予發還:一、經法院宣告破產。二、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之處分,並經接管人、清理人或清算人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三、經宣告停業依法完成清算。接管人得依前項第二款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發還保證金者,以於接管期間讓與受接管保險業全部營業者為限。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者,其息票部分,在宣告停業依法清算時,得准移充清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