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ick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目前學界多數均認為係不要式契約及不要物契約(諾成契約)雙務契約(Bilateral contract) 第1條: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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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目前學界多數均認為係不要式契約及不要物契約(諾成契約)雙務契約(Bilateral contract) 第1條: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