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地方民意機關職權,若以嘉義縣布袋鎮為例,下列何者並不屬於鎮民代表會的職權範圍內?
(A)議決布袋鎮財產的處分
(B)議決布袋鎮臨時稅課
(C)審議布袋鎮的決算報告
(D)議決布袋鎮的自治規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0886
統計:A(40),B(66),C(80),D(304),E(0)

用户評論

Ru】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37條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職權如下:一、議決鄉 (鎮、市) 規約。二、議決鄉 (鎮、市) 預算。三、議決鄉 (鎮、市) 臨時稅課。→(B)四、議決鄉 (鎮、市) 財產之處分。→(A)五、議決鄉 (鎮、市) 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D)應改為自治條例而非自治規則六、議決鄉 (鎮、市) 公所提案事項。七、審議鄉 (鎮、市) 決算報告。→(C)八、議決鄉 (鎮、市) 民代表提案事項。九、接受人民請願。十、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規章賦予之職權。

腳印】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27 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yingyin74】評論

各級政府之支出劃分如下:一、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者,歸中央。二、由直轄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直轄市。三、由縣(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縣(市)。四、由鄉(鎮、市)立法並執行者,歸鄉(鎮、市)。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如需交由下級政府執行者,其經費之負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屬委辦事項者,由委辦機關負擔;屬自治事項者,由該自治團體自行負擔。由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二以上同級或不同級政府共同辦理者,其經費應由中央或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按比例分擔之。各級地方政府未依第二項及前項規定負擔應負擔之經費時,其上級政府得扣減其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