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股東會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原則上由大股東召集之
(B)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C)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
(D)董事違反股東常會召開期限之規定者將處以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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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原則上        ...

Chen Sheng】評論

公司法第 17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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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71條股東會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而董事會原則上由董事長召集以下為召集股東會之例外規定:1.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2.董事因股份轉讓或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得由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3.(大同條款)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4.監察人得為公司利益召集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