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1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者,在何種情形下,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A)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
(B)告訴人對於駁回再議聲請之裁定不服者
(C)均不得再行起訴
(D)告訴人死亡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7382
統計:A(3839),B(248),C(184),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賴文菁】評論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者,非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 、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或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不得 對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Zoey Hsu】評論

第 260 條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二、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者。

Moya Moya】評論

刑訴260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二、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者。刑訴420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  之檢察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