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依依】評論
不得減除成本及必要之費用:(10大類所得其中4類)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因為有薪資特別扣除額第27條利息所得→因為有儲蓄特別扣除額第27條退職所得→因為有定額面稅第14條
【黃小汪】評論
所得稅法14條已修法 建議刪除此題(無答案)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 ,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 2 薪資所得特別扣 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但與提 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下列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 過該扣除額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 該必要費用,以其餘額為所得額: (一)職業專用服裝費:職業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 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 額以其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