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評論
考委19人,監委29人
【高普正額雙榜】評論
【久利恩】評論
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08 日考試院考試委員之名額,定為七人至九人。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四年。此部分煩請負責窗口協助修改選項,謝謝您!
【JTKN】評論
92年 - 92年 - 92年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三等)#8742 #8742 --1題已修法,建議新增答案(E)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