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不表意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保障人民有不表達主觀意見的自由
(B)憲法保障人民有不陳述客觀事實的自由
(C)國家不得基於人民接收資訊的利益,強制業者發表特定言論
(D)國家為保障人民之名譽權而強制加害人登載被害人判決勝訴之啟事,並未過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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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La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C) 國家不得基於人民接收資訊的利益,...

【用戶】Sergeant911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國家可以要求菸品販售業者於外包裝上標示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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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國家可以要求菸品販售業者於外包裝上標示警語

【用戶】Yu C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577號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有積極表意之自由,及消極不表意之自由,其保障之內容包括主觀意見之表達(A)及客觀事實之陳述(B)。商品標示為提供商品客觀資訊之方式,為商業言論之一種,有助於消費大眾之合理經濟抉擇。是以商品標示如係為促進合法交易活動,其內容又非虛偽不實或不致產生誤導作用者,其所具有資訊提供、意見形成進而自我實現之功能,與其他事務領域之言論並無二致,應屬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業經本院釋字第四一四號解釋所肯認。惟國家為保障消費者獲得真實而完整之資訊、避免商品標示內容造成誤導作用、或為增進其他重大公益目的,自得立法採取與目的達成有實質關聯之手段,明定業者應提供與商品有關聯性之重要商品資訊(C)。111年憲判字第2號【強制道歉案(二)】 .....看完整詳解

【用戶】ALa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C) 國家不得基於人民接收資訊的利益,...

【用戶】Sergeant911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國家可以要求菸品販售業者於外包裝上標示警語

【用戶】Sergeant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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