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釋字第721號【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理由★...
【O惹味兔hell】評論
至系爭憲法增修規定二關於百分之五之...
【陳無名】評論
釋字第721號解釋理由書略以:「聲請人制...
【Camilla】評論
釋字第721號而關於各國國會選舉,有重視選區代表性而採相對多數決者,有重視政黨差異而採政黨比例代表制者,實為民主政治之不同選擇,反映各國政治文化之差異。系爭憲法增修規定一、二有關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方式之調整,採並立制及設定政黨比例代表席次為三十四人,反映我國人民對民主政治之選擇,有意兼顧選區代表性與政黨多元性,其以政黨選舉票所得票數分配政黨代表席次,乃藉由政黨比例代表,以強化政黨政治之運作,俾與區域代表相輔,此一混合設計及其席次分配,乃國民意志之展現,並未牴觸民主共和國與國民主權原則,自不得以其他選舉制度(例如聯立制)運作之情形,對系爭憲法增修規定一、二所採取之並立制,指摘為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