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a】評論
(A) 公司法§157: 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就左列各款於章程中定之:
【derek801204】評論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決權之敘述:(A)公司可以發行無表決權或限制表決權之特別股 (B)相互投資公司,其所得行使之表決權,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三分之一 (C)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其股份無表決權 (D)公司各股東,除有法律特別規定,每股有一表決權
【如有販賣解答請通知我】評論
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三分之一。但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仍得行使表決權。 這句話的意思是指,A與B公司互相投資,不能互相投資超過已發行股份的三分之一。這樣嗎?連幾分之幾都要背起來,真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