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警察甲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查獲違規駕駛人乙無照駕駛機車,擬開單舉發,因乙再三求情,而將違規事由記載為未戴安全帽。甲在罰單上記載未戴安全帽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A)刑法第213條公務員不實登載罪
(B)刑法第211條變造公文書罪
(C)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公文書罪
(D)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7953
統計:A(435),B(19),C(18),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韓國小番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最佳解錯了吧 ,本題甲乙沒有共同犯意聯絡 怎麼成立共同正犯?被開單,求情,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