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某甲因殺人罪嫌,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合議庭成員認某甲犯殺人罪,但就量刑之刑度意見尚非一致,其中受命法官應判處有期徒刑18年,陪席法官認應判處有期徒刑16年,審判長認應判處有期徒刑11年,依法院組法之規定決定評議意見,應判處某甲之刑度為何?
(A)18年
(B)16年
(C)15年
(D)11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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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05 條 I評議以過半數之意見★★★。 ...

【用戶】VIP(免費)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18年算入16年,16年過半。第 10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