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保險法第16條規定,要保人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何者沒有保險利益?
(A)本人或其家屬
(B)債務人
(C)債權人
(D)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0,B:3,C:6,D:1,E:0

難度:計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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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債權人法規名稱:    保險法第 16 條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