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根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各縣市政府編列特殊教育年度經費預算時,應符合下列哪一項法定原則?
(A)優先辦理身心障礙學生教育
(B)優先辦理資賦優異學生教育
(C)優先辦理具有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教育
(D)依該年度各類特殊教育學生數為單位均衡編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539
統計:A(2522),B(14),C(72),D(4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民95)、資賦優異

用户評論

粉小丸】評論

第9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中央政府約增加五億特教預算》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Orange Chu】評論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

S級教師】評論

第 9 條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