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 Jo】評論
刑法第74條,緩刑效力不及於從刑
【thes40423】評論
回6F,應該就是「即使被判緩刑,也只有主刑可以暫不執行,而從刑依然要執行」的意思吧~
【blabla】評論
謝謝樓上兩位同學的指點!!
【Hui】評論
(A)刑法 第74條 第1項 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緩刑 (B)刑法 第74條 第1項 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C)刑法 第74條 第5項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D)刑法 第75條 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