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關於緩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緩刑
(B)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C)緩刑之效力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D)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072
統計:A(347),B(255),C(2628),D(492),E(0)

用户評論

【用戶】Jo J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74條,緩刑效力不及於從刑

【用戶】thes40423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回6F,應該就是「即使被判緩刑,也只有主刑可以暫不執行,而從刑依然要執行」的意思吧~

【用戶】blabl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謝謝樓上兩位同學的指點!!

【用戶】Hu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刑法 第74條 第1項 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緩刑 (B)刑法 第74條 第1項 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C)刑法 第74條 第5項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D)刑法 第75條 受緩刑之宣告,而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