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何者同意任命之?
(A)立法院
(B)監察院
(C)國民大會
(D)司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5939
統計:A(3975),B(61),C(22),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釋字609勞工保險法律保留原則、憲法增修條文

用户評論

Zeeche】評論

考選部的答案為(A)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Yin Chia Ke】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六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