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以下關於「罪刑法定原則」內涵的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犯罪及刑罰的規定,應具有明確性
(B)不得以「習慣法」做為論罪的依據
(C)在刑法的適用上,是完全禁止「類推適用」
(D)對行為人不利的法律變更,則禁止「溯及既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7328
統計:A(94),B(244),C(2504),D(9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條競合、立法院刪除「人民團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刑法毀損屍體之規定
用户評論
【沈小魚】評論
類推適用禁止僅在禁止創設或加重刑罰,此原則乃在保護行為人,固晚近學者通說認為應採「相對禁止」,亦即倘適用結果有利於行為人,則應例外地允許。換言之,應容許有利於行為人之類推。
【張宜文】評論
我明白了,是指"適用"上的溯及既往,謝謝
【文山賴】評論
所以如果現在台灣廢除死刑,那之前判死刑的犯人就不能執行,要改判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