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甲開立 20 萬元之無記名本票一張,不慎遺失,為乙拾得後,將之空白背書轉讓予於鄰近經營餐館之丙,以償還平時用餐賒欠之飯錢。丙適逢摯友丁結婚,將該本票交付丁作為賀禮。丁則以該本票交付戊以清償貨款,戊於取得本票前,已知係甲所遺失之本票。關於應負票據責任之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應負票據責任
(B)乙及丙均應負票據責任
(C)丙及丁均應負票據責任
(D)甲及丙均應負票據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
統計:A(18),B(8),C(5),D(5),E(0)
用户評論
【TimeToFly】評論
甲:甲之發票行為欠缺交付要件,依單獨行為發行說,發票行為不成立。乙:乙為空白背書,有獨立性適用,故乙有票據責任。丙、丁:其以交付方式為移轉票據,非以票據行為為之,故無票據責任。故(A)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