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關於證券交易法對於短線交易及歸入權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短線交易所規範者係為剝奪內部人於六個月內對公司有價證券為買進及賣出之行為所得獲利之規定
(B)短線交易不須以內部人對該有價證券之買進或賣出實際知悉內線消息為條件
(C)取得及賣出之有價證券其種類相同者,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次取次高賣價與次高買價相配,依序計算所得之價差,虧損部分得為折抵歸入利益總額
(D)買進認售權證之交易係屬於賣出相當之地位,得與買進所屬公司股票或其他以該股票為基礎證券之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之交易相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9565
統計:A(7),B(9),C(17),D(6),E(0)

用户評論

ckvhome】評論

(A)短線交易所規範者係為剝奪內部人於六個月內對公司有價證券為買進及賣出之行為所得獲利之規定(參證交法第157條第1項)(B)短線交易不須以內部人對該有價證券之買進或賣出實際知悉內線消息為條件(同上)(C)取得及賣出之有價證券其種類相同者,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次取次高賣價與次高買價相配,依序計算所得之價差,虧損部分不予計入得為折抵歸入利益總額(參證交法施細第11條第2項)(D)買進認售權證之交易係屬於賣出相當之地位,得與買進所屬公司股票或其他以該股票為基礎證券之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之交易相配(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