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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依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3 號判決意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 1 項但書第 4 款規定中所採「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之用語,該文義尚非難以理解,且應已足使一般受規範者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 加以認定及判斷,符合下列何項原則?
(A)比例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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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判決主文第1段法律明確性原則部分〔第38★...

加油瑄瑄】評論

依憲法法庭111★★★★★13★★★★★...

Altis】評論

依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3 ★★★★★...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 法律明確性原則:1、在法律保留原則支配下,法律之規定,內容必須明確,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者,有清楚的界限與範圍,對於何者為法律所許可,何種屬於禁止,亦可事先預見及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