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Hui Huan】評論
A.殺人未遂行為-刑法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B.使人受重傷未遂行為-刑法第278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C.竊盜未遂行為-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D.偽造、變造私文書未遂-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雷尼雅】評論
2012年版的就是5F--老師上課有勘誤過2013年版的就是這張我附上的圖片!!
【夢想起飛】評論
刑法第210條
【Ling Pei Yang】評論
程怡老師課本在3-28頁(1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