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期貨結算機構因發生訴訟、商務仲裁或和解事件對其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至遲應於何時向主管機關申報?
(A)事實發生之次日
(B)事實發生或處理完成後三日內
(C)知道事實發生或處理完成後五日內
(D)按月彙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陳柏昌】評論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九條期貨結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依情形為適當處置者外,並應向本會申報備查:一、因不可抗拒之偶發事故臨時停止當市之全部或部分結算、交割之情事。二、結算、交割系統或交易資訊傳輸系統發生故障或中斷之情事。三、結算會員有逾時繳交或無法繳交保證金、權利金之情事。四、結算會員有逾時交割或交割不能之情事。五、期貨結算機構之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涉訟、受訴訟上之判決、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依本法應受解除職務處分。六、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或業務人員有本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七、對結算會員所為之處分。八、依本法第五十五條準用第四十一條規定應行申報事項。九、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之監視及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