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依自來水法規定,自來水事業得對自來水用戶停止供水之情形,下列何者非屬之?
(A)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
(B)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在指定期間未經改善者
(C)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一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
(D)拒絕裝設量水器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6282
統計:A(2),B(7),C(289),D(14),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溥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七十條  自來水事業因左列情形之一,得對自來水用戶停止供水:一、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二、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在指定期間未經改善者。三、無正當理由拒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之檢查者。四、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五、拒絕裝設量水器者。六、有違反第四十七條之情事,經通知改正,延不辦理者。  自來水事業應於前項各款停水原因消滅時恢復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