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將名貴 A 錶無償交予乙配戴一週,乙使用時不慎遺失該錶而被路人丙拾得,丙隨即將之贈與給善意不知情的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間成立 A 錶的租賃契約
(B)丙因拾獲 A 錶而直接取得該錶之所有權
(C)丙將 A 錶贈與丁之物權行為無效
(D)丁得主張善意受讓取得 A 錶之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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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必上決心】評論

A錶為盜贓遺失物,依照民法第949條,若依照學說見解,除斥期間內,丙尚未取得A錶所有權,仍為無權處分人,故(C)丙贈與之行為依民法第118條為效力未定。(D)因丙為無權處分人為贈與善意第三人丁,丁依照民法第801條及第948條可以主張善意取得